编辑:白梧桐
本站记者白梧桐2015年8月7日16:30讯:目前我国大部分一线城市出台了关于汽车租赁行业的明文管理办法,少数二三线城市依然空白,据了解一些城市汽车租赁行业年内实行备案制,由交管部门将对辖区所有汽车租赁行业进行规范,实行备案制管理。
各大一线城市实行定期检测、维护。为规范在用租赁汽车维护、检测、诊断作业,使车辆保持良好的技术状况,减少故障,保证行车安全,延长车辆使用寿命,有效地控制汽车排放污染物,所有租赁车辆均须进行车辆技术等级评定,达到国家二级技术标准以上(GB18344),方能继续从事汽车租赁业务。租赁车辆检测、维护合格后,须申领、张贴备案证,一车一证。备案制实行后,管理部门将联合相关部门对无证企业及未备案车辆进行专项查处,打击违规经营,保障正常的市场秩序。
在没有实施具体措施与管理办法的小城市来说:在诚信危机的不断挑战下,租车公司越来越感到力不从心,寻求专门法律保护的呼声愈来愈高,可当前我国对于租车行业各种问题规范的法律至今仍未问世。据了解,1998年国家曾出台《汽车租赁业管理暂行规定》,明确交通主管部门是汽车租赁行业的管理部门,并规定经营汽车租赁企业所需具备的条件。可2004年行政许可法实施后,原主管汽车租赁业的运管部门被取消了对其的行政管理权利,此行业成了没娘的孩子。更郁闷是2007年底《汽车租赁业管理暂行规定》被废除,汽车租赁行业彻底没了专门的法律依靠。
“没有专门法律的保护,出现纠纷对承租方和被承租方来说风险成本都很大。就拿骗租来说,首先没有适宜法律法规来依据,其次有时执法部门也无明确法律法规介入其中;顾客遇到事故纠纷同样也投诉无门,所以出台一部专门的法律来规范和约束确实很迫切,并且希望能尽快建立我市租车业协会,这也是增强自我保护的一个方面。”哈尔滨顺分租车负责人的一席话说出了我市该行业人的心声。
原文出处:哈尔滨顺风租车:http://www.qc0451.com/
作者:白梧桐(哈尔滨旅游租车专栏作者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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